广东:源城明日起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为确保我市“创卫”、“创模”成功,从明日起至明年1 月30 日,源城区政府将开展市区废品收购站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市区、市高新区和埔前镇,主要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违法用地或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不符合消防及卫生城市管理要求等类型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重点整治。
登记收购企业600多户
从今年6 月份开始,源城区工商局对市区的废品收购点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调查,市区共有614 户废品收购企业申领了营业执照,但其中110 户已变更地址或已停止营业。“目前市区大多数废品收购点属执照经营,仅二三十家是无证经营。”源城区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股股长欧阳利诺说。
据欧阳利诺介绍,以前开办废品收购站要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废金属回收许可证等,会受到公安、工商、环保等多部门的联合约束。从2003 年下半年起,废品收购管理不再特行特管,即不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特别行业准收证,只要符合个体工商登记注册的规定,就予以办理。
“但一般不会给距离居民楼太近、容易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点办经营许可证。”对于部分人不经过审批私设废品收购站点的行为,欧阳利诺说,一旦市民发现此类情况,可向当地的环保或工商部门举报。
废品回收监管难度大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我市废品回收基本是“散兵游勇” 式的,即废品主要是通过市民主动收集变卖、流动人员不固定回收, 以及拾荒者收集等渠道回收。多数是沿街或沿路为市,一些收购点的废旧品露天堆放,既影响了邻里卫生与健康,又有损市容市貌。更有甚者,不少废品收购站违禁收购市政、电力、通讯设施, 给偷盗破坏者提供便利。“工商、公安等部门每年都要针对这类现象进行多次专项整治,但却难以根治。”源城区工商局副局长李振辉说。
欧阳利诺认为,位于城区街道边的废品收购点一般较为规范,但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点却因为其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强而难以监管到位。
此外,由于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 牵涉到环保、消防、公安、城管多部门,在日常的监管中难以形成合力,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管理难。
须具备环评审批手续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铁路两侧200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而此次整治前,市政府制定了新的标准,指出废品收购站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国道、省道、万绿湖大道、桂山迎客大道、高速公路出口、城区主干道两侧 50米范围内设置。
此外,市政府还要求,设立在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站,应以收购生活废品为主,并有不少于40 平方米的库房,严禁露天堆放;废品收购站应建美观围墙,从站外看不到站内的废品物资,废品需全部入库、分类堆放整齐。
“今后,废品收购站还必须具备环评审批手续,才给予发放营业执照。”欧阳利诺说,整治期间,源城区工商局已停止为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办理申请、验照、变更等手续,“整治结束后,我们也将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新标准对废品收购站点的办证申请进行审核。”
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市区、市高新区和埔前镇,主要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违法用地或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不符合消防及卫生城市管理要求等类型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重点整治。
登记收购企业600多户
从今年6 月份开始,源城区工商局对市区的废品收购点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调查,市区共有614 户废品收购企业申领了营业执照,但其中110 户已变更地址或已停止营业。“目前市区大多数废品收购点属执照经营,仅二三十家是无证经营。”源城区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股股长欧阳利诺说。
据欧阳利诺介绍,以前开办废品收购站要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废金属回收许可证等,会受到公安、工商、环保等多部门的联合约束。从2003 年下半年起,废品收购管理不再特行特管,即不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特别行业准收证,只要符合个体工商登记注册的规定,就予以办理。
“但一般不会给距离居民楼太近、容易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点办经营许可证。”对于部分人不经过审批私设废品收购站点的行为,欧阳利诺说,一旦市民发现此类情况,可向当地的环保或工商部门举报。
废品回收监管难度大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我市废品回收基本是“散兵游勇” 式的,即废品主要是通过市民主动收集变卖、流动人员不固定回收, 以及拾荒者收集等渠道回收。多数是沿街或沿路为市,一些收购点的废旧品露天堆放,既影响了邻里卫生与健康,又有损市容市貌。更有甚者,不少废品收购站违禁收购市政、电力、通讯设施, 给偷盗破坏者提供便利。“工商、公安等部门每年都要针对这类现象进行多次专项整治,但却难以根治。”源城区工商局副局长李振辉说。
欧阳利诺认为,位于城区街道边的废品收购点一般较为规范,但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点却因为其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强而难以监管到位。
此外,由于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 牵涉到环保、消防、公安、城管多部门,在日常的监管中难以形成合力,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管理难。
须具备环评审批手续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铁路两侧200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而此次整治前,市政府制定了新的标准,指出废品收购站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国道、省道、万绿湖大道、桂山迎客大道、高速公路出口、城区主干道两侧 50米范围内设置。
此外,市政府还要求,设立在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站,应以收购生活废品为主,并有不少于40 平方米的库房,严禁露天堆放;废品收购站应建美观围墙,从站外看不到站内的废品物资,废品需全部入库、分类堆放整齐。
“今后,废品收购站还必须具备环评审批手续,才给予发放营业执照。”欧阳利诺说,整治期间,源城区工商局已停止为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办理申请、验照、变更等手续,“整治结束后,我们也将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新标准对废品收购站点的办证申请进行审核。”